不可靠实体清单是中国政府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的一种制度。该清单主要针对那些 违反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外国实体将面临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限制或禁止其在中国境内投资、限制或禁止其相关人员入境等。
主要目的
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防止外国实体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或潜在威胁。
保护中国企业权益:
纠正个别外国实体的违法行为,保障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维护国际经贸秩序:
反对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维护公平、自由的国际经贸秩序。
实施机制
不可靠实体清单工作机制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清单的外国实体采取相应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制裁、贸易限制、投资限制和人员入境限制等。
历史案例
美国PVH集团和因美纳公司:因违反正常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的正常交易,并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于2025年2月4日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因参与对台湾地区军售,于2023年2月16日被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
法律依据
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通过这一制度,中国政府旨在确保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防范潜在的安全风险,保护国内企业和国家的核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