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比例,综合相关政策和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中,单位缴费比例为 8%
,缴费基数与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一致。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或高于300%,则按60%或300%计算缴费,超出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算。
个人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为 4%,同样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采用上述基数调整规则。
二、职业年金缴费比例
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单位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为 8%,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个人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为 4%,由单位代扣代缴。
三、缴费基数与调整机制
缴费基数: 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均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调整机制
四、补充说明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仅记录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共12%),不参与养老金计发。
若个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单位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地平均工资的60%。
以上比例和规则依据《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等法规制定,确保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制度统一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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