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根据纳税人类型和业务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
基本公式 应预缴税款 = 预收款 ÷ (1 +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 销售额计算:
含税销售额需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公式为: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税率)。
特殊场景
- 差额预征(如建筑服务):应预缴税款 =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 ÷ (1 + 10%) × 2%(一般计税)或3%(简易计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
基本公式
应预缴税款 = 预收款 ÷ (1 + 征收率) × 征收率
销售额计算: 与一般纳税人相同,需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三、注意事项 销售额范围
- 预缴销售额包括应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和视同销售额。
- 自建房地产项目采用预收款方式的,需先计算应预缴增值税再扣除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税率与征收率
- 增值税税率通常为13%、9%、6%、3%等,具体适用项目有明确规定。
-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一般为3%,但部分行业可能降至1%或2%。
会计处理
- 预缴时借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
四、示例计算
一般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
含税预收款100万元,适用3%税率:
应预缴税款 = 100万 ÷ 1.03 × 3% ≈ 2.91万元。
以上公式和注意事项综合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具体应用时需结合业务类型和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