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延迟退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并通过相应的审批流程:
申请条件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尚未完成。
本人是学科、技术带头人,或特殊专业、重点学科和新学科急需的骨干。
离退休人员尚无人能接替其工作,以及边远山区和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所需要的人才。
本人同意,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所需资料
《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两份,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本人档案。
由本人负责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学科、业务)的相关资料。
申请办理流程
接收单位的上报材料。
经办人初审。
处长、副处长审核。
分管副局长审定。
同意延迟退休的,由经办人在《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审批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特殊规定
从2025年1月1日起,具有正高、副高职称的女教师执行新退休办法,有4种退休方式,且申请退休的机会只有一次。具体包括:
申请退: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55周岁逐步延迟到58周岁退休。
提前退:在正式退休年龄之前,教师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单位协商,选择提前退休。
按点退:达到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
延迟退:在过渡期内为60周岁+延迟月数至63周岁之间任选时间退休。
其他注意事项
延迟退休的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例如有政策指出自愿申请延迟退休的政策将来有可能被取消。
对于事业单位五级、六级女性管理岗位人员及相应职员等级女性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有默认选项和申请选项两种,具体为从60周岁逐步延迟至63周岁,或从55周岁逐步延迟至58周岁。
建议:
提前准备:有意申请延迟退休的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和填写好《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了解政策:详细阅读并了解最新的延迟退休政策,包括申请条件、所需资料、审批流程以及可能的政策变化。
咨询专业人士:如有疑问,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