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概况
评选范围 包括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以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
评选周期
2018年3月2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2018年度测评结果。
二、主要表彰结果
通报表扬城市(10个)
- 第一梯队: 山东省济南市、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四川省成都市、安徽省合肥市、江苏省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湖南省长沙市。 - 第二梯队
特别说明 - 副省级城市:
南京、厦门、福州等8个城市连续两年获通报表扬。
- 省会城市:济南、杭州、厦门等在省会城市中表现突出。
三、其他重要信息
测评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涵盖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市民文明素质、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综合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
存在问题
4个城市因材料造假被通报批评(宁波、南昌、郑州、乌鲁木齐),18个城市因材料问题被提醒。
四、相关荣誉体系
文明城市: 综合类最高荣誉,含金量最高。 文明提名城市
以上信息综合自中央文明办及各地政府官网,数据权威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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