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如下:
一、调整时间与过渡方式
起始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过渡期限:
用15年时间逐步调整,最终将男职工退休年龄从60周岁延迟至63周岁,女职工从50/55周岁分别延迟至55/58周岁;
调整规则
- 男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如原55岁女职工逐步延迟至58岁);
- 女职工(原55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如原50岁女职工逐步延迟至55岁);
- 女职工(原50岁):每2个月延迟1个月(如原45岁女职工逐步延迟至55岁)。
二、特殊工种与提前退休
特殊工种: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等工作的男性(55岁)和女性(45岁),若累计工龄满10年,可提前退休;
因病退休:
男职工55岁、女职工45岁,累计工龄满10年,且经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提前退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灵活就业人员:
男性60岁、女性55岁退休,部分地区(如四川)对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按50岁执行;
自愿提前退休:
职工达到新退休年龄前,可自愿选择提前退休,但需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3年。
四、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2024年9月通过);
《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2024年发布)。
以上调整适用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已退休人员不享受此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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