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相关税法及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最低折旧年限标准
房屋、建筑物 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等生产设备
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
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运输工具(飞机、火车、轮船除外)
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电子设备
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二、其他关键规定
残值率
- 内资企业通常统一为5%,但可在原价5%范围内自主确定;
- 外资企业一般为10%。
折旧方法
- 采用直线法计算折旧,需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次月开始计提,停止使用次月停止计算。
变更规定
- 预计净残值确定后不得变更,但企业可通过技术进步或政策调整缩短折旧年限(最低不低于原年限的60%)。
三、注意事项
行业差异: 部分行业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折旧年限,建议结合行业特性判断。 会计政策
税务影响:缩短折旧年限可增加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需符合加速折旧条件。
以上规定综合了税法、会计准则及行业实践,企业需根据具体资产特性和经营需求合理确定折旧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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