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名称 :明确写出会议的名称。开会时间:
包括年、月、日、时。
会议地点:
详细记录会议进行的地点。
出席人员:
列出所有出席者的姓名及其职务或部门。
缺席人员:
记录缺席者的姓名及其原因。
列席人员:
记录列席者的姓名及其职务或部门。
主持人:
明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姓名。
记录人:
记录会议记录人的姓名。
备注: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会议起止时间、特殊要求等。
二、会议的内容
会议议题:
简要列出会议的主要议题。
发言内容
主持人发言:
记录主持人的开场白、引导讨论等发言。
报告或传达:记录会议中的报告内容或上级传达的信息。
与会者讨论发言:详细记录每位与会者的发言内容,包括讨论的问题、提出的观点和建议。
插话和动态:记录会议中的插话、笑声、掌声等动态情况。
会议决议 :记录会议中通过的决议或决定。表决情况:
如果有表决环节,记录表决的结果,如全体通过、多少人同意、多少人异议、多少人弃权等。
其他重要内容:
记录会议中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或未议决的事项。
记录技巧
书写速度:
要写得快,记得快,以便及时记录会议内容。
记录方式
摘要记录:
对于一般会议,可以只记录重点内容,不必详细记录每个人的发言。
详细记录:对于重要会议或重要发言,要详细记录每个人的发言内容,包括语气、动作和表情等。
结尾:
会议结束后,另起一行写“散会”二字。如果中途休会,要写明“休会”字样。
签字:
重要的会议记录,应由主持人和记录人在正文结尾右下方签字,以示负责。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会议记录作为一种书面记录,也应遵循这一规定,确保记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技巧,可以撰写出一份完整、准确、清晰的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