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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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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健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综合相关法规及搜索结果,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基本要求

清晰醒目

标识需采用对比色背景,文字、图形、符号需牢固持久,避免模糊或脱落。

中英文对照

必须同时使用规范汉字、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且外文需与汉字内容直接对应。

内容真实性

所有标注内容需与注册或备案信息一致,禁止夸大、虚假或暗示治疗功能。

二、必备内容

基础信息

包括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标志、净含量、警示用语、原料及辅料、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功能、食用量及方法、规格、贮藏方法、保质期、注意事项、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与地址、投诉服务电话等。

专用名称与作用名称

必须使用依法注册的商标名或符合《商标法》的未注册商标名,可同时标注保健功能名称(如“增强免疫力”)或作用短语(如“抗氧化”)。

三、排版规范

版面布局

主要展示版面:

需显著位置标注产品名称、标志、净含量等核心信息,字体需宽大、清晰。

信息版面:紧接主要展示版面右侧,用于补充说明,折叠包装需合理规划版面。

字体与字号

所有文字需使用宽体或粗体,字号需大于其他内容,确保消费者易读。

四、其他要求

禁止性条款

不得使用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描述;

不得使用药品名称、人名、地名或夸大性词汇;

不得与普通食品混淆(如使用“特级初榨橄榄油”标注保健功能)。

法律责任

违反规定的产品将面临停止生产销售、罚款等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

监管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监管,地方部门负责本区域执行;

争议解决:需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标识纠纷。

以上规定综合了《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旨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