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需满足以下条件,具体情形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
连续工作满10年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 例如:某员工自2015年入职,2025年距退休不足10年,则符合条件。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无法定情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未出现以下情形: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
-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影响工作;
-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
二、其他注意事项
工作年限的计算: 需以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若期间存在中断(如离职、入职间隔期),则连续工作时间不累计。 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劳动者的选择权:在符合条件时,劳动者有权主动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以上条件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及相关实施条例的规定,确保劳动者在满足条件时享有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