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是为了确保测量设备在两次检定之间的技术指标保持可信度,从而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一个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要点:
目的
对检测用设备在两次检定之间的技术指标进行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适用范围
本中心所有的主要或重要检测仪器设备、现场检测仪器设备的期间核查。
职责
质量负责人负责编制年度期间核查计划。
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期间核查,检测室负责人负责对核查结果进行确认。
质量监督员负责督促完成期间核查计划。
期间核查时机
仪器的期间核查时间间隔一般在仪器的检定或校准周期内进行1~2次核查为宜。
当使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如温度、湿度变化较大)时。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可疑数据,对仪器设备提出怀疑时。
遇到重要的检测任务,如发生重大水质污染事故或委托用户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
设备维修后。
设备迁移后。
期间核查方法
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核查,如pH计、电导率仪等采用定值溶液进行核查。
使用仪器附带设备核查,如电子天平自带的标准工作砝码能够自动校准。
仪器设备之间的比对,与另一台相同或更高精度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
使用不同检测方法进行比对,如溶解氧仪采用碘量法进行比对。
对保留样品量值重新测量,只要保留的样品性能稳定,可以用来作为期间核查的核查标准。
记录与保存
核查记录信息、记录形式和记录的保存应详细规定,包括核查曲线图或核查控制图的绘制方法。
结果判定
核查结果的判定原则与核查结论应明确,以便于后续的分析和改进。
特殊情况
需要增加临时核查的特殊情况(如磕碰、包装箱破损、环境温度的意外大幅波动等)应有明确规定。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制定一个详细的期间核查作业指导书,确保测量设备在两次检定之间保持良好的校准状态,从而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