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主要目标包括:
一、经济领域
经济体系现代化 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台阶。
经济总量与收入
经济总量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大幅增长,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
二、科技与创新
科技自立自强
拥有全球领先的原始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形成世界重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
科技治理能力
完善科技治理体系,形成高效协同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
三、社会与民生
国家治理现代化
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民生改善
-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翻一番
-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
- 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四、生态与可持续发展
绿色低碳发展
全面实现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资源利用效率
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五、其他目标
国防与安全: 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平安中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文化软实力
这些目标综合了经济、科技、社会、生态等多方面,体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