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是负责全国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其职能和职责涵盖多个领域,具体包括:
一、核心职责
应急预案管理 组织编制国家及地方应急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地区和部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应急指挥与协调
负责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包括现场指挥、救援队伍调配、资源保障等,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
灾害预防与监测
通过监测预警系统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发布预警信号,组织风险评估,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应急资源管理
统筹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及救灾物资的调拨,建立应急力量调度机制,保障应急需求。
二、监督管理职能
安全生产监管: 指导工矿商贸行业、特种行业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安全保障。 自然灾害防治
事故灾难应对:组织协调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指导事故调查处理。
三、其他职能
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信息公开与宣传:建立灾情报告系统,统一发布灾情信息,开展应急管理领域的宣传教育和国际交流合作。
四、机构性质
应急管理局属于 国家机关单位,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权,其工作直接服务于国家应急管理战略,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
综上,应急管理局通过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和科学管理,构建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核心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