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根据具体业务场景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常见转出情形及分录
用于非应税项目 当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如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时,需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分录: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示例*:购入原材料用于不动产建设,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
若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需转出。 分录: $$借:免税项目科目(如基本生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示例*:生产免税产品耗用原材料,借记“基本生产”,贷记“进项税额转出”。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购进货物用于企业集体福利或员工个人消费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需转出。 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示例*:为员工购买福利用品,借记“职工福利费”,贷记“进项税额转出”。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因管理不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货物损失时,相关进项税额需转出。 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产成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示例*:原材料因火灾损失,借记“待处理损失”,贷记“库存商品”及“进项税额转出”。 二、其他注意事项 商业企业平销返利
出口企业退税:涉及特殊核算规则,需根据出口政策调整分录。
后续处理:转出后进项税额不再可抵扣,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
以上分录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选择适用科目,并确保符合税法规定。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机关,以避免遗漏或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