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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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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利用借贷、担保等名义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其本质特征是通过虚假债权债务关系,结合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以下是具体解析:

一、核心定义

根据“两高两部”《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套路贷需同时具备以下要素:

非法占有目的:

以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为目标;

虚假借贷行为:

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手段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非法占有手段:

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暴力、威胁等手段实现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常见表现形式

虚假宣传与诱骗

以“无抵押”“秒放款”“低息”等为诱饵,吸引受害人签订借贷协议。例如,实际借3000元却要求签订5000元合同,或收取高额手续费、保证金等。

阴阳合同与高额费用

签订金额虚高的合同(如收取2000元手续费对应3000元借款),或通过“工本费”“账户管理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实际到手金额远低于约定。

恶意制造违约

以“征信不良”“未按时还款”等理由,单方面认定违约,要求赔偿高额违约金或采取法律手段追讨,甚至通过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实现债务转移。

暴力催收与威胁

采用暴力、威胁手段追讨债务,或通过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控制受害人,迫使对方接受不合理条件。

三、法律后果

套路贷行为可能涉及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多项罪名,属于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高利贷行为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若涉及暴力催收,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

四、防范建议

警惕“低息”陷阱:

正规金融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或上门服务要求提前支付费用;

核实机构资质:

贷款前务必确认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质,避免轻信“内部渠道”;

保留证据:

签订协议前仔细阅读条款,留存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等,便于维权;

及时报警:

遇疑似套路贷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拖延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