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起征点根据税种、征收方式及经营项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起征点
月销售额标准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月销售额2000-5000元
- 提供服务:月销售额1500-3000元
- 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其他特殊规定
- 月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需全额纳税
- 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综合所得优惠
-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减半
- 例如:原本应纳税10万元,减半后实际缴纳约5万元
“双免”政策
- 年销售额120万元以内,且每月开具普票金额不超过10万元,可免征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三、其他注意事项
征收方式差异
- 查账征收/核定纯益率征收的纳税户不适用起征点
- 综合带征率征收的个体户,根据行业不同起征点为1500元或800元
扣除标准
- 综合所得可扣除6万元基本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可在税前扣除
政策时效性
- 以上标准主要参考2025年最新政策,部分优惠政策可能随经济调整而变化
建议根据具体经营情况,结合税务机关最新通知,合理规划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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