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本于2017年2月23日正式公布,较2009年版增加了339个药品,增幅约15.4%。以下是主要调整内容:
一、目录结构与组成
四部分构成 包括凡例、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四部分。 - 凡例:
规范药品目录的编排格式、名称剂型及限定支付范围;
- 西药:含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共1297个品种;
- 中成药:含中成药和民族药,共1238个品种(含民族药88个);
- 中药饮片:沿用2009年版规定,未作调整。
分类细节 - 西药甲类药品402个,中成药甲类药品192个,其余为乙类药品;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限定5个品种,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限定4个品种。
二、重点调整内容
药品数量与增幅
全国近4千名专家参与评审,新增药品涵盖抗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用药,儿童用药增加91种。
政策导向
- 补缺选优: 新增540个儿童适用药,重点支持创新药、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和民族药; - 动态调整
支付方式改革 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时区分甲、乙类,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区分类别。
三、其他说明
中药饮片:
采用排除法明确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
谈判机制:确定45个拟谈判药品(如专利/独家药),后续将组织价格谈判。
以上调整体现了“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政策思路,旨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