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及解释如下:
一、资产类科目
库存现金 (101号):核算库存现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银行存款
(102号):核算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分别核算短期债权、赊销款项、预付款项及临时性应收款。固定资产
(105号):核算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如房屋、设备等。
无形资产(106号):核算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
核算长期投资及债权投资。
二、负债类科目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核算短期债务及采购应付款项。
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分别核算预收款项、职工薪酬及税费应付款项。
应付利息/应付政府补贴款:
核算利息支出及财政补贴应付款项。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核算长期债务及发行债券应付款项。
三、净资产类科目
累计盈余/专用基金:
核算历年盈余及专项基金。
事业结余/经营结余:
分别核算行政及事业单位的收支结余。
结余分配:
核算盈余分配及调拨净资产。
四、收入类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核算财政补助及事业活动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
核算上级财政补助及附属单位上缴款项。
其他收入:
核算租金、捐赠等非常规收入。
五、费用类科目
业务活动费用/管理费用:
核算日常业务及管理支出。
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
核算经营支出及固定资产处置费用。
所得税费用:
核算应交税费中的所得税金额。
六、预算会计科目(行政单位)
预算收入类:
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等。
预算支出类:
包括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
预算结余类:
核算预算收支结余。
七、专用会计科目(事业单位)
在建工程:
核算在建工程的成本及转固处理。
研发支出:
核算科研项目支出。
八、附注说明
资产类科目需结合《固定资产分类编码》使用;
负债类科目需注意区分行政应付款与事业单位应付款;
净资产类科目需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理解。
以上科目设置需以最新《政府会计制度》为准,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