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赔偿范围与适用情形
物质损害赔偿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
因人身损害导致精神痛苦的,赔偿权利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具体计算标准
医疗费
包含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必要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定,未终结治疗的可分期赔偿。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
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60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三、特殊情形处理
共同侵权
部分共同侵权人被放弃诉讼请求的,其他侵权人仍需对放弃份额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时,推定均等责任。
实际收入与职业影响
若受害人实际收入未减少或伤残等级较轻但影响就业,可对残疾赔偿金作调整。
四、诉讼程序要求
赔偿请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后1年内提出;
证据需包括医疗证明、收入证明、户籍证明等。
以上内容综合了2003年、2022年最新司法解释,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