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奖金类免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利息类免税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补贴津贴类免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如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如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等不征税。
福利保障类免税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定群体免税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国家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减税幅度不一致时,可以按规定计算减免税额。
其他免税政策
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这些免税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鼓励科学、教育、技术等领域的杰出贡献,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以及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建议纳税人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免税政策,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规划自己的财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