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 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的主要特点包括:
价值低:
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
使用期限短:
一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
多次使用:
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
需维修:
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定期维护。
可能有残值:
报废时可能有一定的残值。
简便摊销:
由于其价值低、使用期限短,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的分类包括经营用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和其他用具等。在账务处理上,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并根据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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