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水质分类主要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以下五类:
Ⅰ类水质: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和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水质: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水质: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通道、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水质: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水质: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需求和水域环境功能选择合适的水质分类标准,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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