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 工作背景与目标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为防范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管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目标是通过全面检查,排查重大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零事故目标。
二、检查范围
政府层面 - 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 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及冬季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 重点行业领域(如交通、建筑、化工等)专项整治及隐患整改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五落实五到位);
- 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 安全管理机构及专(兼)职人员配备情况;
- 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安全状况。
三、检查内容
政府监管责任
- 领导班子是否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 检查计划制定与执行情况;
- 信息沟通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企业主体责任
-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
- 员工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情况;
- 安全投入与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组织部署阶段
- 成立检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 制定详细检查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排查整改阶段
- 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开展检查,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 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总结提升阶段
- 对检查整改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 召开总结会议,提出改进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
五、重点行业领域
高危行业: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 重点领域
特殊时段:冬季取暖、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
六、保障措施
责任落实:
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及部门职责,实行挂牌督办;
信息共享: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隐患排查:
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重点排查事故隐患;
培训教育:
组织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安全意识与应急能力。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5年2月5日结束(具体以实际部署为准);
若遇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以上方案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调整,建议结合区域产业特点、风险等级及监管资源进行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