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性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进而促进司法公正。
保障机构与职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
救济机制
办案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便利律师参与诉讼的措施
办案机关应当充分保障律师对案件办理重要程序性事项的知情权,并及时告知辩护、代理律师。同时,探索建立网络信息系统和律师服务平台,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看守所律师会见
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正常执业,及时安排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并保证辩护律师在48小时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法律依据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相关规定
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也发布了一系列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权利的通知和规定,如《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等。
这些规定旨在全面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确保律师能够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履行其职责,从而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