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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婚假规定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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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辽宁省婚假相关规定,结合国家法律及地方政策,具体如下:

一、法定婚假天数

基础婚假

国家法定婚假为3天(女20周岁、男22周岁)。

晚婚延长婚假

- 若夫妻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女方23周岁、男方25周岁),则增加婚假7天,总假期为10天。

二、其他相关条款

路程假

若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可另给予路程假,具体天数视路程远近确定。

特殊情形

- 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 再婚职工可享受与初婚职工相同的婚假待遇。

工资计算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包含在应休假期内。

三、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其他参考: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婚假、路程假的规定。

四、注意事项

若符合晚育条件(女方23周岁、男方25周岁)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可增加60天,男方护理假15天。

具体实施可能因单位政策存在差异,建议提前与单位确认。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年辽宁婚假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适用于当年及之后执行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