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定罪量刑需根据具体行为性质和情节综合判断,主要涉及以下罪名及标准:
一、主要定罪标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 - 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 - 量刑标准: - 数额较大: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特殊情形补充说明 单位犯罪
数额认定:具体金额标准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断,通常以非法集资总额的20%-30%为起点。
从重/从轻情节:包括非法集资规模、是否初犯、退赃退赔、获利情况等。
三、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四、注意事项
区分诈骗与非法吸收存款:若无非法占有目的,则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集资诈骗罪。
新型非法集资方式:如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手段。
建议在实际案件中,结合具体行为特征、金额规模及后果,综合判断适用罪名及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