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劳动报酬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货币工资:
这是劳动报酬的核心组成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种形式的现金收入。
基本工资: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所应得的报酬。
津贴:为了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工作环境或条件下工作而支付的额外报酬。
奖金:根据劳动者的业绩或企业的经济效益而支付的额外收入。
加班费:劳动者在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后应得的报酬。
实物报酬:
这通常包括企业提供的各种福利,如免费或优惠的住房、交通、餐饮等。这些福利虽然不是直接以货币形式支付,但同样能够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求,因此也被视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这些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面临各种风险时的基本生活需求。劳动者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这也是劳动报酬的一种体现。
此外,工资总额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
1. 计时工资
2. 计件工资
3. 奖金
4. 津贴和补贴
5. 加班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某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例如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以及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