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的最高科学技术奖项,旨在奖励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个人或团队。该奖项由中国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评审,并由国家主席亲自签署和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金。
奖项设立与评审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于200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立,每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奖者的奖金数额最初为500万元人民币,后调整为800万元人民币,其中450万元由获奖者自主选题用于科研经费,50万元为获奖者个人所得。
历年获奖者
自奖项设立以来,已有众多杰出科技工作者获得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以下是部分获奖者名单:
吴文俊(数学家)
袁隆平(杂交水稻之父)
王选(汉字激光照排系统创始人)
黄昆(物理学家)
金怡濂(高性能计算机专家)
刘东生(地球环境科学家)
王永志(航天技术专家)
叶笃正(气象学家)
吴孟超(肝脏外科学家)
李振声(遗传学家)
闵恩泽(石油化工催化剂专家)
吴征镒(植物学家)
王忠诚(神经外科专家)
徐光宪(化学家、教育家)
谷超豪(数学家)
孙家栋(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
师昌绪(金属学及材料科学家)
王振义(内科血液学专家)
谢家麟(加速器物理及技术专家)
吴良镛(城市规划及建筑学家)
郑哲敏(力学家、爆炸力学专家)
王小谟(雷达工程专家)
张存浩(物理化学家)
程开甲(核武器技术专家)
于敏(核物理学家)
赵忠贤(物理学家)
屠呦呦(中药学家)
侯云德(分子病毒学专家)
王泽山(火炸药学家)
顾诵芬(航空专家)
王大中(核能专家)
奖项意义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不仅是对获奖者个人或团队在科学技术领域卓越贡献的肯定,也是对中国科技事业发展的一种鼓励和激励。该奖项的设立和颁发,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国际科技界的地位和影响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