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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附加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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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附加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月销售额免征附加税

对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以免征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延迟到2025年底,且可往前追溯。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即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附加税

一般纳税人若每月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每季度不超过150万元,每年不超过500万元,且按期缴税,可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发展,特别是针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建议企业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充分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