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
天数: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共计104天。
法定节假日
天数: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3天,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年休假
天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但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他
新入职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离职员工:年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已工作时间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包括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情况。
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利,同时也考虑了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建议用人单位在安排年休假时,充分考虑职工的个人意愿和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依法支付未休假期间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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