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其他专项政策及普惠性政策,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同期享受3%减按1%的优惠。
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
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增值税减免
免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6项税费(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税率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的企业,减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从业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的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与特定项目减免
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保节能项目等,可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专项政策
财政补贴与融资支持
国家设立“火炬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专项基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通过《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法》提供政策倾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
按照规定比例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普惠性政策
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 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核定征收率大幅降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总结
中小企业可综合享受增值税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源税减免、财政补贴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多重政策,具体适用范围需结合企业类型和经营项目判断。建议企业及时关注税务机关最新通知,确保充分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