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提依据主要基于以下核心原则和条件,综合相关会计准则及实务要求:
一、核心计提依据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会计上确认的资产或负债价值低于其税法上的价值时,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来可通过应纳税所得额的抵销作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产生抵税效果。
二、具体适用情形
资产减值准备 如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会计上减少资产账面价值,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坏账准备在会计上减少资产价值,但税法规定损失发生时才允许扣除,因此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业务重组或资产处置
企业重组或处置资产时,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且未来有足够应纳税所得额利用该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关键确认条件
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充足性
必须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且该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税率保持一致。
避免重复计算
仅对未来期间可利用的差异部分确认资产,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再调整。
四、会计处理方法
初始确认: 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减值测试
五、注意事项
税率变动影响:若未来税率下降,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可能需转回,但无需对资产本身进行调整。
复核要求:资产负债表日需复核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确保其仍符合确认条件。
通过以上原则与方法,企业可规范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准确反映税收影响与财务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