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特文案-你身边的文案管家

彼特文案-你身边的文案管家

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59

关于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主要优惠类型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享受50%减征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两费”优惠,已享受其他优惠的可叠加。

困难企业减免

因自然灾害、破产、停产等导致纳税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免。需提供财务报表、市场调研报告等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

特定用地免征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土地;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

- 市政街道、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长期免税项目

开山填海整治土地、改造的废弃用地,自使用月份起免税5-10年;企业办的学校、医院等用地可参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免征。

企业关闭或闲置土地免征

企业关闭、撤销、搬迁后未作他用的土地,或因破产、停产闲置的土地,可申请暂免征收。

二、其他专项优惠

物流企业仓储设施用地: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可减按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残疾人就业单位减征: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比超25%且人数≥10人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年2000元定额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注意事项

具体优惠需结合企业类型、用地性质及当地政策判断,建议提前咨询税务机关;

部分政策有明确有效期(如2022-2024年、2023-2027年),需关注政策延续性。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层面,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