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综合相关政策规定如下:
一、主要扣除项目及标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 一般企业: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 特殊行业(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允许扣除30%,超过部分结转
- 烟草企业:广告宣传费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 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职工薪金
- 实际发生的现金或非现金劳动报酬据实扣除
职工福利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企业可提高至15%
工会经费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未建工会企业可用筹备金收据扣除
保险费
- 财产保险、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公差旅费人身意外保险等准予扣除;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除特定情形外)不得扣除
二、其他注意事项
扣除限额计算: 需分别计算业务招待费的60%与营业收入0.5%的孰低值,取较小者扣除 留存凭证
政策延续性:部分政策(如广告宣传费扣除标准)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标准综合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等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