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对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由海南省商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居住满183天的个人经营所得优惠
只要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在海南的经营所得均按3%、10%、15%三挡超额累进征税。
“双15”政策
海南自贸港推出了“双15”政策,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最高15%的优惠,极大地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
生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纳税人,如果夫妻中一方在内地,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否适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经济发展。建议相关个人和企业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上的减免。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