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性物质类(2025年最新)
1. 烟火炸药(火药、烟火炸药制剂)
2. 烷基硝酸酯类炸药(硝基甲烷、硝基纤维素等)
3. 遥控炸弹等爆炸性装置
4. 光气(碳酰氯)
5. 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氢氟酸等
二、易燃物质类
1. 汽油(含甲醇/乙醇汽油、石脑油)
2. 液化石油气
3. 乙醇、丙酮、环氧乙烷等
4. 丁烷、氢气等
三、有毒物质类
1. 氯化物(氯气、氯液氯)
2. 氨(液氨、氨气)
3. 硫化氢
4. 一氧化碳、氰化氢等
5. 苯(含粗苯)
四、其他重点监管物质
光气(碳酰氯)
高氯酸铵(硝化纤维素、硝酸胍)
过氧化甲乙酮(环氧乙烷)
硝化纤维素
五、分类说明
首批重点监管化学品(2011年):包含60种,如氯、氨、汽油、硫化氢等
第二批重点监管化学品(2013年):新增14种,如氯酸钠、过氧化甲乙酮等
2025年最新版:在原有基础上动态调整,重点关注新型危险化学品
六、管理依据
以上名录依据《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及最新监管政策整理,涵盖爆炸性、易燃、有毒等高危类别,具体监管要求需参考应急管理部等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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