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的评价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评价内容要求
评价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能存在虚假信息。
评价内容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不能含有违规内容。
评价内容不能包含广告、链接等商业宣传行为。
评价内容不能包含辱骂、侮辱等不文明言辞。
评价内容需要与实际购买的商品相关,不能评价整个店铺或其他不相关内容。
评价计分规则
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家和卖家间的评价计分不能超过6分(以支付宝系统显示的交易创建的时间计算),超出的部分不计分。
若14天内(以支付宝系统显示的交易创建的时间计算)相同买卖家之间就同一商品有多笔支付宝交易,则多个好评只计1分,多个差评只记-1分。
评价期限
淘宝商品评价的期限是15天,即买卖双方需要在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进行评价。
评价修改
买家在评价后30天内可以修改评价,修改后评价会立即生效,页面会有30分钟延迟。
评价显示
交易成功后,买家与卖家双方完成互相好评,30分钟后就会显示出来。
如果一方给出了中评或差评,双方相互评价后将会48小时的缓冲期,只有交易的双方才能看到此评价,48小时以后就会对外显示。
评价删除与举报
违反评价规则的评价可能会被删除或被举报。
其他变更
已全额退款成功的订单,将不再开放评价入口。
新增“旺旺满意度”考核。
“48小时揽收及时率”拆分为“48小时揽收及时率”和“48小时承诺发货率”。
纠纷投诉商责率改名为平台判责率,指标公式和考核周期不变。
这些规则旨在维护评价体系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促进买卖双方基于真实的交易作出公正、客观、真实的评价。建议卖家和买家在评价时严格遵守这些规则,以确保评价的有效性和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