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承包范围需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承包范围
高度限制 承接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
- 特殊说明:部分资料提到200米高度,但权威性较低,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建筑面积限制
- 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4万平方米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 部分资料提到1万平方米,但此标准可能已随政策调整。
层数限制
主要针对住宅建筑,通常为28层及以下。
二、构筑物及其他工程承包范围
高度限制
承接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如桥梁、塔吊等)。
跨度限制
单跨跨度不超过39米的建筑工程。
三、其他允许范围
专业工程分包: 可分包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幕墙装饰、消防设施等专业工程; 合同额限制
四、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以上范围综合《建筑法》《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实际承接工程前需对照企业资质证书核发机关的最新文件确认具体条款。
(注:部分资料中的“4万平方米”与“12万平方米”标准存在差异,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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