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特文案-你身边的文案管家

彼特文案-你身边的文案管家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政策

59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如下:

一、政策依据与执行期限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在2027年12月31日前选择以下两种计税方式:

单独计税 :以全年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并入综合所得:

直接与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综合所得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申报次数限制:

一个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内,每个纳税人仅能选择其中一种计税方式,不可重复使用;

申报时间:

需在实际发放月份的次月申报,例如12月发放的奖金应在1月申报;

多次发放处理

- 不同员工多次发放可分别申报;

- 同一员工多次发放需选择其中一次单独计税,其余与当月工资合并申报。

三、计税方法

单独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 = 全年一次性奖金 \div 12 \times 月度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并入综合所得:按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

四、节税建议

临界点效应:

奖金金额接近月度税率临界点时,单独计税可能更划算。例如:

- 3000元/月对应的税率3%,3600元/月对应的税率2%,3700元/月开始跳档至20%;

- 若奖金为3600元,单独计税税负为0,但并入综合所得仍需纳税;

- 若奖金为3700元,单独计税税负为35元,但并入综合所得可享受3000元起税率3%的优惠;

后调整风险:

2023年12月31日前已选择单独计税的,2024年后若工资薪金提高,可考虑切换为并入综合所得以降低税负。

五、其他注意事项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绩效工资等,但需符合“全年综合考核”条件;

若选择单独计税,次年汇算清缴时可修改为并入综合所得,但已并入的奖金不可撤回。

建议根据奖金金额、工资水平及未来收入预期,结合两种计税方式的税负差异,选择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