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其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以及其取得的所得是否与该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有所不同。具体税率如下: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或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或场所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或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或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或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并且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如果非居民企业适用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规定了更低税率或免税的,可以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建议:
非居民企业在确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时,应首先确认其是否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以及其取得的所得是否与该机构或场所有实际联系。
根据上述规定,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20%的优惠税率,并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还可以进一步享受10%的优惠税率。
企业应积极了解并申请适用的税收协定待遇,以合法享受更低的税率或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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