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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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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合同是指 因特定法定事由导致合同自始无效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重大误解:

当事人因对合同的内容、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等产生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

显失公平:

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导致合同内容明显对一方不利,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欺诈:

一方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胁迫:

以给对方或亲友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乘人之危: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迫使对方接受不利条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合同被撤销后,将发生以下法律后果:

自始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

财产返还: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有期限限制,通常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此外,法院在审理撤销合同案件时非常谨慎,除非必要,否则不会轻易判决撤销合同,以维护交易的安全与稳定。

建议在发现合同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时,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评估合同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并适时提起撤销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