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鼓励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政策
免征增值税: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
减按比例减税:科技型中小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按照较低的税率计算增值税,甚至享受免税政策。
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附加税政策
免征附加税: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企业所得税政策
提高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将小微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减按50%计入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亏损弥补年限延长: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其他支持政策
资金补助或税收抵免: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于符合条件的研发项目,可以给予资金补助或税收抵免。
创业投资基金: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助力企业快速成长。
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有助于企业减轻税负,增加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建议企业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化其税收优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