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会计账务处理涉及承租人和出租人两个主体,并且需要遵循一定的会计原则和步骤。以下是详细的会计处理流程: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
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
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返还租赁资产
借: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借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留购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
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
贷:融资租赁资产(账面价值)
贷: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收到租赁收款额时的会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分期摊销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
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账务处理原则
确认租赁资产:
租赁期开始时,承租人应将租赁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确认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时,承租人应确认租赁负债,并按照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分摊租赁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将租赁费用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计提折旧:
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
处理租赁期满后的资产:
租赁期满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初始确认处理
确认租赁资产:
租赁期开始时,承租人应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确认租赁负债:
租赁期开始时,承租人应根据负债的公允价值,借记“租赁负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差额计“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
后续计量处理
分摊租赁费用:
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将租赁费用分摊到每个会计期间。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租赁负债”科目。
计提折旧:
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借记“折旧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处理租赁期满后的资产:
租赁期满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处理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通过以上步骤,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准确地进行融资租赁的会计账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