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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年终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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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年终奖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两种计税方式: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合计数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合并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

\text{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 \left( \frac{\text{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 - \text{累计减除费用} - \text{累计专项扣除} - \text{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text{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text{捐赠}}{\text{12}} \right) \times \text{适用税率} - \text{速算扣除数}

$$

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单独计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7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

\text{应纳税额} = \text{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times \text{适用税率} - \text{速算扣除数}

$$

注意事项:

只能使用一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一位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单独纳税的,只允许使用一次。

计税方式可选择:

年终奖两种计算方式,可以选择其中一种,哪个节税按哪个算。

政策执行期限:

该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案例说明:

例如,小张年底取得奖金4.2万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那么,他需要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单独计算纳税。

根据以上信息,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有利的计税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