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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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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是指 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遗嘱执行人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查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确保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体现。

通知相关当事人:

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等,并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清理和保管遗产:

对遗嘱人的财产进行确认、清理和保管。

召集并宣布遗嘱:

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内容,并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分配遗产:

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并在分割财产时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诉讼代理:

在有纠纷时,遗嘱执行人可以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执行遗嘱;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

如果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在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综上所述,遗嘱执行人是一个重要的角色,负责确保遗嘱人的遗愿得以实现,并处理遗产分配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