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的格式和字体要求是公文写作中的重要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一、字体要求
标题 - 使用红色大字体,字体需醒目且与正文形成明显对比,通常采用 二号或小二号宋体
。
- 居中对齐,位于版头下方。
发文字号
- 采用 3号或4号仿宋体,格式为“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XX府办发〔2024〕第×号”)。
签发人
- 若需标注签发人姓名,使用与发文字号相同的 3号或4号仿宋体。
正文
- 采用 三号仿宋体,行间距为28磅左右,段落间距适当。
其他部分
- 页眉页脚:页边距上、下3.5-3.7cm,左2.8cm,右2.6cm,页眉页脚文字通常为红色(如“XX政府文件”)。
- 文档网格:每行28个字符,每页22行。
二、格式规范
版头
- 包含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如适用)。
主送机关
- 使用 3号或4号仿宋体,顶格排列。
正文结构
- 主题+主送机关+正文主体+附件说明(如适用)。
版记
- 包含成文日期、印章、抄送机关、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信息。
三、其他注意事项
保密等级与紧急程度: 若文件涉及保密或紧急事项,字体字号与保密等级(3号或4号黑体)保持一致。 模板使用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红头文件的正式性、规范性和易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