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公布的一套规范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工作的规则。该规则自2019年12月30日起施行,旨在确保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正确行使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
规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任务和职责:明确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并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基本原则:强调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二章 管辖
案件管辖: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的立案侦查权,以及对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的直接受理权。
第三章 回避
回避规定:明确了在刑事诉讼中,检察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如遇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情况,应当回避。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辩护权保障: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第五章 证据
证据规则:强调人民检察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以证据为根据,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同时,规定了证据的审查认定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适用:详细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程序。
第七章 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程序: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受理、期限、程序、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的具体要求。
第八章 立案
立案规定:明确了立案审查、立案决定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第九章 侦查
侦查规定:详细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等侦查活动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章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
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程序:规定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起诉、不起诉等程序。
第十一章 出席法庭
法庭出席程序:规定了提起公诉的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第十五章 案件管理
案件管理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对办案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结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是一套全面、系统的规范,旨在确保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正确行使职权,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该规则不仅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任务和职责,还详细规定了各项程序和要求,为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