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 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 电子设备,为3年。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范围内选择较短的折旧年限,以便尽快扣除折旧费用,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除非税法另有规定。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