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综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要点:
一、协商启动
提出协商意向 任何一方均可主动提出协商要求,需向对方提交书面意向书,明确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等关键信息。
对方回应
接到意向书后,另一方需在20日内书面答复,并共同参与协商。
二、协商筹备
组建协商代表
- 用人单位方由法定代表人指派;
- 职工方由工会选派或民主推选,双方代表人数需对等。
资料收集与共享
协商前5日,双方需向对方提供与工资协商相关的真实资料,确保协商透明。
草案拟订
双方共同拟订工资协议草案,重点讨论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等核心内容。
三、协商实施
召开会议
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协商会议,就草案内容充分讨论,形成初步协议。
意见反馈与修改
职工代表可对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双方需认真研究并调整。
四、协议表决
提交审议
草案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审议,通过后方可进入签订阶段。
签字盖章
双方首席代表在协议文本上签字盖章,协议即告成立。
五、协议审查与生效
行政审查
签订后10日内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15日内未提出异议则生效。
备案程序
协议需同时报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备案。
六、协议公布
用人单位需在协议生效5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确保信息透明。
注意事项
代表资格: 职工方代表需经工会确认,企业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指定; 法律依据
争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以上流程,确保工资集体协商的合法性与职工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