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标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定议标日程
招标委员会负责确定议标日程,并通知相关投标人。
进行议标
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议标,参与人员包括双方的技术、经济和法律专家。议标过程中会讨论标书中的商务、技术、法律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记录议标结论
议标的结论需要用完善、准确的措词以书面形式记载,并由双方各由一名高级代表审阅并在文件的每一页上签字,以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
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
如果议标时间过长,超出了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会要求有希望的候选人延长投标保函的有效期。
评标与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和方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优惠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选择最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确保议标的透明、公正和合法,以保护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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